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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1#楼、3#楼标准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福建省尤溪朱子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市建安尤(2007)005号的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1#楼、3#楼标准厂房,经上级部门(尤计投[2006]7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规模为第一标段: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1#楼标准厂房总投资约
503 万元,建筑面积约7212 平方米;第二标段: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3#楼标准厂房总投资约
542 万元,建筑面积约 7414 平方米;
1.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1.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符合施工要求;
1.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10月10日,各标段总工期200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至2007年9月
4日,每天上午
8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出售地点为尤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中心片区10号楼建设大楼十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 200元。招标图纸第一标段(1#楼)每份人民币800元,第二标段(3#楼)每份人民币800元。
2.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须经年检合格);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
25 日 8 时
5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建设大楼十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尤溪朱子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地税局大楼九层 ,邮编: 365100
电话:
0598- 6320111、6378630
传真:
0598- 6321979
联系人: 蒋友道
招标代理人: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中心片区10号楼建设大楼十层,邮编:
365100
电话:
0598-6331217
传真:
0598-6331217
联系人:
陈宝丽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尤溪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帐
号: 35064760801221200002205
开户银行:
尤溪信用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
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帐 号:
903081001001000005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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